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责任构成:
1、医疗产品须为有缺陷;
2、须有患者人身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基本规则是:
1、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
2、根据最近规则受害患者可以任意选择请求医疗机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责任;
3、实行最终规则准许首先承担责任的一方向缺陷产品生产者追偿;
4、患者使用最近规则将医疗机构、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起诉的,应按照最终规则处理——确定缺陷产品的直接制造者承担责任,不必实行最近规则让医疗机构先承担责任再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