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政策,如果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且现在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以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以向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如果您是外地人在上海工作,在上海生了孩子并希望将新生儿户口上在上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外地条件必须为江、浙、皖三个省份的居民。
2. 准备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新生儿的出生证、居住证等资料。
办理流程如下:
1. 前往在上海离居住地最近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2. 填写《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3. 工作人员在系统录入数据后,会将出生证的副页撕下来留存,然后将旧户口本收走。
4. 办理完成后,可以回去等待新的户口本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