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由铁道部主管,但是地方政府可以与铁道部协商。
首先由各地方铁路局向铁道部签订用款协议的条款,仍按原条款不变,同时增加担保单位的签章。
铁道部审批后交由地方铁路局进行统一安排实地考察,地形勘探,绘图设计、资金预算方案和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