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测要求选择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监测点1至若干个,进行长期定点监测,每次测量的位置、高 度应保持不变。
2、普查监测法
(1)监测要求将要普查监测的某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要完全覆盖住被普查的区域, 且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 个。测点应设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测点条件为一般户外条件。监测分别在昼间工作时间 和夜间22:00-24:00(时间不足可顺延)进行。在前述测量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测量10min 的等效声级Leq,同时记录 噪声主要来源。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2)监测结果评价将全部网格中心测点测得的10min 的等效声级Leq做算术平均运算,所得到的平均值代表某一 声环境功能区的总体环境噪声水平,并计算标准偏差。根据每个网格中心的噪声值及对应的网格面积,统计不同噪声 影响水平下的面积百分比,以及昼间、夜间的达标面积比例。有条件可估算受影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