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双女户补助条件是:
申请人夫妇必须为农村户口;
申请人夫妇需年满60周岁;
申请人家庭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符合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存在违规。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通知》第二条
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
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
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验工作。
奖励扶助标准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确定合理比例共同负担,纳入专项资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