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