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晚点没有赔偿规定。 晚点不赔成“行业惯例”: 现行铁路法、铁路运输条例等对货运晚点有赔偿规定,确实没有对客运晚点作出要求。
高铁、动车组行业标准在铁路法中的无法可依,使我国高铁在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欠缺了社会力量的监督与约束。
这也使得铁路企业在行使相关社会职能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