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款要不回来的,应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集资诈骗罪向公安机关进行控告。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原则上属于参与人,不属于受害者,但不排除投资人也是因为被骗所为,从另一方面来说又属于受害者。
如果召集其他人员参加的,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