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备案的范围
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方面,可能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
二、备案程序
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区域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程序包括四个阶段:
1、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应当向地方环保、安监、危化品安全等部门或平台递交相关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的概述、应急预案内容等信息。
2、备案审批
备案机构应当根据备案材料及有关规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和核实。审批结果可能是通过、不通过和需要补正等。如符合要求,备案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3、备案公示
备案机构应当将备案申请单位的备案信息进行公告,并公示备案申请材料及审核结论,接受社会监督。
4、备案报送
备案机构应当将备案信息报送上级环保、安监、危化品安全等主管部门或平台,形成备案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准确的备案信息。
三、备案内容
1、应急预案基本情况,包括应急预案的类型、名称、备案单位及负责人等信息。
2、突发环境事件的概述。包括自然、人为等因素引发的可能引发环境污染、损害和生态破坏等突发事件。
3、应急组织和分工。应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资源等。
4、应急预案的具体应急措施。应明确应急响应级别、预警发布、救援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
5、应急演练计划及效果评估。应明确应急演练项目、演练时间、演练方式,以及效果评估等内容。
四、管理机构
地方环保、安监、危化品安全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联合备案机构,共同管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避免重复备案和信息不同步的情况出现。
五、加强监管和督查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地方范围内应急预案备案的督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备案材料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应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备案信息的公示和监督,确保备案工作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