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犹豫期也叫冷静期
东莞市住建局联合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起草了《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征求意见稿)》。
认购两日内反悔可退定
在范本中有“认购两日内反悔可退定”的规定,这条规定在广东省内还属首次出现。除此之外,可退订的情况还包括以下几种。
★ 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 起两个工作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 ,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退定。
★ 认购书签订后,遇到政策改变导致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 不能按照原有政策条件购房,要求解除本认购书的,可退定 。
★ 房企 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购房者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企双倍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
★ 房企“一房两卖”的,房企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
★ 由于 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可退定。
买房可以冷静冷静
现在的网购基本上可以实现“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买保险也有一定时间的犹豫期。 但买房这个大事儿,很多购房者签署的认购书条款却大多数是从开发商立场来设置,退定金?想都不要想。
有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并没有全面了解楼盘的状况,看着宽敞明亮的售楼处、做工精美的沙盘、装修温馨的样板间,就被销售说着说着就花了几万块钱先占了个名额, 说白了就是典型的“冲动型购物” 。
回家一想又觉得不合适, 但是如果自己主动提出不买那认购时候交的定金不退,购房者变得进退两难 。
因为认购书上并没有标明可退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
东莞市出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征求意见稿)》,买卖双方都有了个标准,能够提前预防购房纠纷,“两日可退订”的规则,让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更能冷静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