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贷款
贷款者的贷款用途都是用于留学者的学杂费和生活费;贷款者的年龄要在贷款到期日时不超过有效身份证明,出示本人的护照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存档;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所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总额的证明资料,如按学年度发放的贷款,应于每个学年结束前出示下一年度学杂费证明;以财产作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