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远清新区领取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需携带以下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本人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一方为再婚者,还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的离婚关系证明证书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
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将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如果不符合条件,登记机关将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登记的理由。
领取结婚证:完成上述步骤后,双方当事人将现场领取结婚登记证书。
请注意,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申请结婚登记,除一方或双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之外,其他地方的民政局无权受理不在本辖区管制内的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