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15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提高和增发部分的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