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其中 15000 元由中央财政和上海市财政下达的专 项资金拨付,其余部分由学校专项生活补贴资助;硕士研究 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7200 元,其中 6000 元由 中央财政和上海市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拨付,其余部分由学 校专项生活补贴资助,学校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 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