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社区医院办大病需要的条件如下介绍:
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取得身份证明;
符合国家大病救助政策要求的人员(包括自然性死亡);
患者的年龄未满 64 周岁的,包括按照世界标准分类的小孩;
病情确诊造成其取得或保持从事劳动活动能力明显减损,并通过专 家组病历审核;
患者上述大病出现前未参加大病保险或大病医疗补助,或者病情在 大病保险或大病医疗补助统筹期满后出现,家庭可支付大病医疗费用 能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