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一审被驳回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申请被驳回,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可以受理案件,会通知当事人双方具体的开庭审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