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纳入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孩子还可享受就近入学政策。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沪办理就读申请时,父母一方须持有上海市长期居住证,如持有《临时居住证》,但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的,其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但需要提供在沪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如果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家长持有的还是临时居住证,不能直接办理就近入学,但小孩子只需临时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