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参保人员患病并经诊断符合大病病种的,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的大病病种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以及按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情况,都不在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在报销时,需要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医保证或医保卡以及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额度等规定可能根据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