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5、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缴纳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