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受遗赠人在知道有遗赠后60日内没有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那么他将被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意味着,如果受遗赠人在60天内没有明确表示接受遗赠,那么他将无法获得遗赠的财产。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遗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因拖延时间而影响遗产的正常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