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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银行预留印鉴中的公章丢失
时间:2025-04-13 15:34:50
答案

公章丢失后先报案,再登报作废。

第一,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第二,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

第三,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法人需亲自办理。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登报所在的版面)

第四,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

4、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

6、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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